1、新的不动产产权证是不是否等同于原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所有权证和契证三个证书的效力,也就是说是否以后只有不动产产权证,原来的三个证都不存在了?

2、我是锦瑞尚城小区业主,至今,开发商只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另外两个证一直没发,请问是什么原因?

3、像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换领新的不动产产权证,换证费用大概是多少?

对此,国土资源局做出了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此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契证是您的完税凭证,不属于产权证,您可以咨询税务部门。

2、在小区整体开发完成,业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应由开发商提供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小区建筑总面积、各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等相关资料统一办理分割登记。由测绘部门按照各户建筑面积对小区面积进行分摊计算,确定各户的分摊土地面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再进行登记发证。这个问题业主可以向开发企业询问。

3、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发生产权转移,原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不用换发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