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通过增投入、强统筹等综合措施,多点发力保障就业促进行动高效开展。

  保障资金投入力度。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内蒙古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148498万元,较上年提前下达部分增加4277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44113万元,较上年增加1301万元。同时,自治区财政落实重点群体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并支持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

  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自治区财政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新职业领域,聚焦农民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强化培训就业导向,财政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培训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50%。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财政部门可以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

  拓展政策性就业渠道。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自治区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10908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7721万元、社区民生计划补助资金22234万元、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补助资金5446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性岗位14000个,对符合一定条件并到基层就业的直属高校毕业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据悉,自治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底。失业保险费率继续保持1%不变,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执行0.5%。工伤保险费率在保持八档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通过降费率,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 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