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做好城镇住宅小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将全面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

同时将强化前置管理,严格规范住宅销售。开发商在销售中不得误导宣传,不得以赠送公共露台(屋顶)、圈用公共绿地等方式吸引购房者,不得默许、口头承诺购房者违章搭建,并明确约定购房者不得实施违法建设、装修不得破坏外立面统一的要求。


一起来看
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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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跨部门统筹协调,提升工作协同度,确保信息共享与行动统一。
突出工作重点。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危及建筑物安全、存在安全隐患或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清理整治重点,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引入智能监管工具,提升工作精准度,如利用无人机巡查、AI图像识别等技术,实时监控违建动态。
强化前置管理。督促物业与业主签订协议明确装修注意事项,装修期间由物业公司负责监督管理,对发现私搭乱建的第一时间制止,并由综合执法部门对各类私搭乱建、占用公共区域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应履行巡查发现劝阻报告义务的所属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约谈其法定代表人,从源头上管控私搭乱建行为发生。并及时查处住宅小区私搭乱建、违规装修、毁绿占绿、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昆明规划建设

编辑:赵萍

编审:李雪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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